分類法其為愛因斯坦探究「統一場論」之先導乎?
蓋分類之法則應用,既是日用平常,也是原理開端;既可能近取譬,也可頭尾貫穿。言淺者因而得淺,行深者自然益深,所謂仁者見之謂仁,智者見之謂智是也。
簡言之,分類分類云爾,實為古聖先賢隱而未顯之究竟發明乎!
故吾人嘗言,分類法極為廣大高明,實不可輕忽於當今科技發達之世。良以分類法精明之處有如「牛頓力學」的當機作用,不可思議處則有如「相對論」的變化神通,而其隨機隨意之本質又有如「量子物理」般的撲朔迷離。
分類法於生物科技之說詞,正可謂「龍生龍,鳳生鳳」;其於材料科技之比喻,恰似「塵歸塵,土歸土」;而於電光科技之形容,則不出「陰為陰,陽為陽」矣。
《易經》乾卦文言曰:「本乎天者親上,本乎地者親下,則各從其類也。」噫!至矣,廣矣,所謂「萬法歸一」者,又何止物質世界一端,可願可行者無量無邊,惟不知先生心歸何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