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簽訂ECFA已逾週年,各方對其帶來之產業效益有諸多不同的看法與見解,也各有其論述之立場與根據,究竟應如何看待其成效,及其未來對於台灣在區域經濟的佈局上,包括兩岸的合作可能性,不管從長遠的產業發展或者短期的績效來看,都值得進一步探討。

回顧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洽簽過程,雙方於2009年底正式將ECFA議題納入第5次江陳會,歷經多次協商與溝通後,終於在2010年6月29日完成簽署,並於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由於實施至今僅半年多,相關產業影響尚難下定論,不過仍能從一些初步資料中看見一些趨勢。

首先,從統計上觀察,在貨品貿易部分,兩岸共計有806項納入早收清單,預計3年內將早收清單內相關貨品關稅降至為零。根據中國大陸海關統計,今年前4個月(即ECFA正式實施後),大陸從台灣進口貨品中屬於ECFA早收清單內貨品的進口額為68億美元,較2010年同期成長約19%,高於大陸對台灣進口總額的成長率13%;其中工具機成長率約85%,主要受惠於中國大陸勞力成本增加以及工具機納入ECFA早收清單之影響。

但在服務貿易屬於早期收獲部分,兩岸相互投資金額卻相差懸殊,截至今年5月,大陸赴台灣投資項目僅27件,投資金額837萬美元;而台灣赴大陸投資48件,投資金額約6億900萬美元,相差70倍以上,顯見台灣在服務業開放項目中對於陸資相對上較不具吸引力。

其次,ECFA內容涵蓋範圍廣泛,包含貿易、投資、產業合作以及爭端解決等項目,透過關稅減免帶動兩岸貿易量提升是現階段ECFA成效最為顯著的項目,因此可以預見,未來隨著中國大陸關稅的再進一步調降,可望再提高早收清單項目對大陸的出口額。例如,今年1-4月台灣對大陸出口較去年同期成長17%,但是早收清單部分則成長30%。

再者,ECFA除早收清單對於兩岸在貿易與投資上的經濟效益外,對於台灣在對外洽簽FTA(自由貿易協定)上亦有一定的助益,例如與新加坡、印度、菲律賓以及歐盟在FTA溝通協商上已有一些進展。特別是在台星FTA部分,2010年8月我國與新加坡同時宣布進行自由貿易的協商,不到一年的時間,已進入實質談判階段。未來若順利完成洽簽,將有利台灣進一步融入東協經濟體系之中。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今年5月歐洲議會首度以決議案方式,表示支持台灣與歐盟簽署經濟合作協議(ECA),同時強調歐盟應該善用兩岸簽署ECFA後的經濟優勢。因此,隨著ECFA後續相關貿易投資與產業合作進一步的深化,相信將更有利於台灣對外洽簽FTA的籌碼,進而擴展我國在國際經貿合作的空間與地位。

不過,從兩岸洽簽ECFA指導原則來看,ECFA後續相關協議與協商都將進入較圍困難的部分,需要進一步突破。舉例而言,在解決爭端與投保協議部分建議應優先進行,主要在於台灣廠商多屬中小型企業,在過去兩岸尚無正式協議之前,廠商往往受限於兩岸無法可依、無溝通管道的因素造成在大陸經商受到不正常的待遇而求助或求償無門的窘境,甚至有人身安全的疑慮。因此若能儘早完成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對於已在大陸的台商或是未來要去大陸拓展市場的廠商而言,就能愈早獲得相對的保障。

其次,如何深化合作創造雙贏,亦是值得探討的課題。2011年在成都舉行之國共論壇,會議結束時共達成19項共同建議,包括:

1.以大陸“十二五”規劃與臺灣中長期經濟發展構想(黃金十年)為契機。2、完善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3、共同參與華人經濟區及連接區域經濟合作機制的可行性,提升應對國際競爭和抵禦外部風險的能力。4、加強核電安全交流與合作。5.深化兩岸產業合作。6、深化兩岸金融業合作。7、鼓勵兩岸中小企業加強合作。8、深化兩岸農業合作交流。9、推進兩岸雙向投資。10、儘快商簽兩岸投保協議。11、加強對大陸台資企業的輔導和扶持。12、構建兩岸交流合作新平臺。鼓勵兩岸企業共同參與海峽西岸經濟區以及重慶兩江新區、天津濱海新區等大陸新經濟區的開發與合作。13、推動建立兩岸文化交流與合作的機制。14、繼續推動兩岸文化產業交流與合作。15、落實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定。16、加強兩岸青年交流。17、支持兩岸青年就業創業與合作交流。18、深化兩岸教育交流與合作。19、針對論壇達成的共同建議,積極推動與落實。

從第19項的共同建議竟然是『針對論壇達成的共同建議,積極推動與落實』可以看出,兩岸在分隔這麼長一段時間後,想要開始進一步合作,的確需要許多的磨合與互信。兩岸或許可以針對特定產業,共同規劃兩岸產業合作發展的願景與短中長期目標,以及達成的策略。尤其應針對雙方產業或社會發展的關鍵議題或問題共謀解決之道。例如如何透過新興市場的拓展來促進經濟成長;如何發展在地經濟來縮短貧富差距及失業問題;如何節能減排以促成全球的環境永續。

例如就雙贏來看,共同走出去,亦即二岸廠商共同制訂產業標準,一起去拓展二岸以外的市場,雙方的利益較易分享,合作成功的機會相對也較大。例如,最近電子書市場很夯,二岸若能思考合作制訂相關標準,藉由全球華文學習風潮,制訂華文學習市場的電子書(電子書包或孔夫子書包)標準,以進一步拓展孔夫子商機,相信可以開展兩岸產業進軍全球市場的新格局。

因為此舉就大陸方而言,其可以將「中國製造」提昇至「中國標準」;對台灣而言,關鍵零組件、材料、量產能力本來就是台灣的強項,雙方各有專長。此外,也可藉此合作發展如電子紙,可撓式面板等次世代技術及新材料的發展,共同主導下世代產品走勢,並藉此帶動如數位內容等周邊產業。

事實上,ECFA簽署後,兩岸交流愈來愈頻繁,在可預見的未來,不論是陸資來台,亦或赴陸投資都將與日劇增,因此在ECFA架構下,愈早完成相關協議的溝通協調,就能愈早取得在兩岸經貿交流、產業合作上的效益。特別是在兩岸新興產業上的合作上,無論是台灣六大新興、四大智慧、十大策略性服務等產業,亦或中國大陸的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都應加快審視雙方所具備的產業優勢,透過雙方官方談判、民間協調等方式,達到共同合作的共識,作為兩岸將來在產業合作上的重點領域,以達成雙方產業升級轉型,結構調整的雙贏目標。

(作者現任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資深產業顧問兼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