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Broadcom)宣佈,美國加州聖地牙哥聯邦法院已就之前該公司和高通(Qualcomm)之間的專利侵權訴訟案做出判決。裁決結果說明Qualcomm在訴訟過程中確實存在違法行為,並且是有意對H.264標準化團體做出了違法行為。
這一判決與Broadcom及Qualcomm針對影像編碼格式H.264所提起出的專利侵權訴訟有關。據法院調查,證實Qualcomm在H.264規格的制定過程中加入了H.264的規格標準化團體JVT(Joint Video Team),但卻刻意隱瞞該公司所擁有的兩項H.264規格專利。這兩項專利分別為美國專利「5,452,104」及「5,576,767」。
而後Qualcomm便以這兩項專利受到侵害為由,在2005年10月起訴了Broadcom。關於這起訴訟,陪審團於2007年1月作出了「Broadcom並未侵權」的判決。且陪審團也向法院建議:證實Qualcomm是透過不公開H.264規格之相關專利,將JVT引向了錯誤方向。而根據這項建議,聖地牙哥聯邦法院也做出了以上判決。
此外,該法院還指出Qualcomm在訴訟過程中存在集體違法行為。對於證實其集體違法行為的書面材料,Qualcomm的員工、證人及律師反覆提出假陳述並隱瞞事實。
該法院並否認Qualcomm對上述兩專利擁有的使用權,並要求Qualcomm支付此次訴訟中Broadcom的全部費用。對此,Qualcomm表示將繼續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