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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突破科技深化应用的障碍 (2014.11.03) 近来政府为使科技施政让人民有感,在科技研发投入方面增列「扩大科技应用群组」,期望引导各部会除了重视技术开发外,也能重视科技应用,盼科技计划能一路从技术研发、服务验证,做到找营运商接棒,完成商转,也希望藉此让民众对科技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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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WiMAX執照得標名單已經出爐! (2007.07.27) 台灣WiMAX執照得標名單已經出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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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总局要向业者收门号使用费 (2005.02.15) 电信总局14日表示,国内电话号码实际使用率偏低,为避免资源浪费,最快从7月起,将向固网、移动电话业者等收取每门号5元使用费。移动电话业者表示,目前暂不考虑转嫁给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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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制垃圾邮件,立法奏效! (2004.04.25) 这两个月来,因特网上大量滥发的电子邮件(我们就不客气地称为垃圾邮件)夹带着计算机病毒档案,变本加厉肆虐世界各国网友,各位读者每天开机后不断重复着删除垃圾邮件的动作,一定是深刻感同身受这一股网灾祸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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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加速电信与传播管理事权统一 (2003.09.12) 随科技发展,电信业势将跨足电视经营,未来电视也将数字化而具备更多功能,传统管理方式已经不符时代所需。行政院院会日前分别通过「通讯传播法基本法草案」与「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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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电信3G基地台进展顺利 (2003.04.25) 依电信法规定,当业者完成250座基地台,即可申请营业执照,因此,继亚太行动宽频电信取得台湾首张第三代行动电信(3G)营业执照之后,中华电信将于9月取得营业执照。在诺基亚(Nokia)以新台币12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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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电信、广电业务单一机构- NCC将召开首次会议 (2003.03.18) 为彻底解决数位产业汇流争议,业界期望政府成立单一机关管辖电信、广电业务的呼声已久,在此期待下,由政务委员蔡清彦、叶俊荣担任共同召集人,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筹设专则工作小组,将于26日召开首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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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法修正:建物须预留电信设备空间 (2002.11.29) 电信法修正案28日于立法院初审通过,未来建物须预留电信设备空间,以因应固网市场竞争,同时亦提高分法电台罚则,以杜绝干扰或诈骗行为。
交通部指出,此次电信法修正案主要为因应资讯化社会宽频网路之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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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局:中华电信MOD需受有线电视法管辖 (2002.10.17) 新闻局副局长李雪津16日指出,中华电信MOD 明显跨入有线电视服务领域,需受有线电视法管辖,其营运计画须送至新闻局审查,方能以实验模式试营。李雪津表示,新闻局倾向放宽有线电视跨区经营限制,初步解决电信法和广电法竞合问题;同时于广电法修正案中,纳入新兴媒体,避免法规竞合争议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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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技术中心获3.8亿元预算 (2002.08.27) 为了协助产业升级培训电信人才,电信总局规划成立电信技术中心,财团法人电信技术中心的预算,今年终于获行政院的响应,行政院主计处和经建会同意明年度将预算3.8亿元,中华电信则配合在明年度编列预算1.2亿元,并将向民间电信业者募款一亿元,如果预算筹措顺利,电信技术中心可望在明年开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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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总拟低度管理WALN使用频带 (2002.05.08) 电信总局副局长高凯声7日于第五届台湾电信高峰会中,以「无线局域网络WLAN管理机制探讨」为题简报时指出,电信总局拟低度管理现行低功率免执照频带(2.4GHz和5GHz;即目前WLAN使用频带)WLAN,在室内部分如机场将委由场所主管单位视干扰情形再决定以几家业者提供服务,学校的WLAN则需取得合法执照,否则视为无照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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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突破最后一哩限制,电信法修正案一读通过 (2002.05.03) 为突破「最后一哩的限制」,加速台湾电信宽带网络建设,立法院科技及信息委员会于1日一读通过电信法部分条文修正案,未来在不妨碍原有建筑物安全的情形下,得征求公寓大厦管理负责人或管理委员会同意后为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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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法增修 (2001.12.11) 为落实经发会决议事项,加速台湾电信宽带网络建设,电信总修订电信法相关条文,预计本会期英可顺利完重三读程序。其中增列电信管线定义,并放宽外资直接投资可达49%,以引吸外资进入台湾电信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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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总局表示 不曾有5年内不释出3G执照的规定 (2001.08.09) 电信总局8日召开第三代行动通讯业务管理规则(草案)」公开说明会,电总已明确表示,不会有五年内不再释出3G执照的条款。
移动电话既有业者与新进业者(非2G执照业者)在许多议题上针峰相对,包括资本额、五年内是否再释出执照、号码可移植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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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R将起跑 国内外电信业者蓄势待发 (2001.06.20) 交通部即将在7月公告开放「国际语音单纯转售」(InternationalSimple Re-sale;ISR)业务,开放式的竞争环境将会带来国际电话低价时代,甚至可能改变整个电信服务产业的结构。
目前包括Hinet、APOL、Seednet、FETnet、台湾电讯、广通科技等ISP公司,玛凯电信、英普达、汇丰电讯等第二类电信业者暨网络电话服务公司,都已展现出强烈的市场企图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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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占用3G频率的业者需迁移 (2001.05.24) 交通部电信自由化工作小组22日决定,针对业者占用3G的频率,将要求在今年底前完成迁移,且政府不给补偿金额;并对于呼叫器、特哥大、行动数据等生存困难的业者,可望放宽语音业务经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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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为中性码绝不改变 中华电信垂死的挣扎 电总铁了心 (2001.05.23) 不管中华电信苦苦挨求,还是强型表达争取002国际码使用权,但是,电信总局并不为所动,于昨日再度重申002作为中性码为铁一般之事实,只要中华电信于7月1日起不提供用户指定转接功能,电总将依违反电信法63条,对中华电信处以最高新台币300万元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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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占用3G频率的业者需迁移 (2001.05.23) 交通部电信自由化工作小组22日决定,针对业者占用3G的频率,将要求在今年底前完成迁移,且政府不给补偿金额;并对于呼叫器、特哥大、行动数据等生存困难的业者,可望放宽语音业务经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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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法」规定一与二类VoIP及ISR业者将分摊电信普及费 (2001.05.21) 交通部昨日通过「电信普及服务管理办法」,主要是针对在今年7月电信开放后所带来的竞争导致不经济地区无人建设经营,因此,交通部将设立普及服务基金,并由第一类电信事业及第二类电信的网路电话VoIP及单纯语音转售业务业者ISR提缴一定比例金额,共同分摊、补贴经营不经济地区者的亏损及必要的管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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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法修正 订定网络互连规范 (2001.05.03) 电信总局日前举办「电信法第16条修正说明会」,邀请第一类与第二类电信事业业者讨论未来网络互连的相关问题。
电信总局此次修改电信法第16条的内容,是基于配合政府7月将开放第二类电信事业经营语音单纯转售等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