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imo面临更改商标与侵权索赔官司 (2001.04.18) 国内最大的入口网站「奇摩网站www.kimo.com.tw」,因商标「KIMO」及服务标志「奇摩小子」,申请注册,被经济部智能财产局驳回,官司缠讼近四年,最高行政法院定谳判决,该网站业者精诚信息公司败诉 |
|
随意传送网络信息将触犯著作权法 (2001.04.13) 有鉴于数字化网络科技与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并严重冲击到著作权法的规范,经济部智能财产局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二项新条约,正在修订国内的著作权法,希望能解决因为网络兴起所带来的公开传输权、网络科技保护措施及电子化著作权等问题,修正法案第三季将送经济部讨论 |
|
修正商标法 对付网络蟑螂 (2001.03.09) 目前网络蟑螂无法可管,经济部智能财产局着手修正商标法,已经开过公听会,正征询相关机关意见。未来若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自己的域名,造成商品购买人混淆误认,视为侵害商标专用权,要负民事责任,受侵害的厂商可具体求偿,但并无刑责规范 |
|
经济部月底执行晶片标示与出口管制 (2000.04.10) 经济部、财政部四月底将执行芯片标示(Chip Marking)与出口管制新办法,国内芯片厂商必须全面配合才能出口。一旦业者侵权、被侵权时,可望提供追查管道。经济部智能财产局局长陈明邦表示,为求公信,芯片登录办法将交由民间单位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