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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人次:【2369】
開始時間﹕ |
七月二十八日(一) 09:00 |
結束時間﹕ |
七月二十八日(一) 18:00 |
主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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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地點﹕ |
北市怀宁街112号8楼 |
联 络 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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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电话﹕ |
2312-2666 |
報名網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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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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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单位:传识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字号:中华民国92年3月27日,泰运字第09200010610号 报名资格:学历:经政府核准立案之国内外公私立大专校院非信息相关科系(信息相关科系包括计算机科学、计算机工程、信息科学、信息工程、信息管理、电子工程计算器组等相关科系)毕业,且尚未就业之本国国民优先。如最高学历为高中职毕业、具工作能力与意愿者,得递补缺额。 兵役:依法服毕兵役或免服兵役者。限制:学员参训须以结训后直接就业为目标,无就业意愿或有升学计划者请勿报名。报名日期:即日起至额满为止。开课日期:92年6月30日(星期一) 上课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上课地点:台北市内湖路一段360巷8号8楼(硅塔科技,位于内湖科学园区内) 课程目标:1. 具备计算机软硬件基本概念 2. 熟悉局域网络及广域网技术及实务 3. 熟悉因特网平台:Windows2000及LINUX 4.具备网络管理能力及网站建置、管理能力 课程大纲: -计算机概论及基本维护 30hr -网络安全及管理 57hr -计算机网络原理 45hr -电信网络及通信原理 36hr -因特网应用 36hr -LINUX系统管理 45hr -网络架设 60hr -LINUX网站建置与管理 68hr -Windows2000系统管理 69hr -专题制作 90hr -Windows2000网站建置与管理 54hr -专题演讲 10hr 训练时数:600小时训练费用: 1.训练费用由学员自行负担总额之二分之一,其余经费均由「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就业安定基金负担,学员自负额计NT$21,900。 2. 凡身分符合政府「训练生活津贴」补助资格之学员,如下列五种身分者: (1)负担家计妇女;(2)中高龄者;(3)身心障碍者;(4)原住民;(5)生活扶助户,可于开训后15日内备齐相关数据经各培训单位汇总后再委由中华软协代为申请该津贴及退回已缴之二分之一训练费用。参训学员甄试:本培训单位将以公平、公正、公开方式筛选出真正具有学习能力与工作意愿的学员参加培训课程,以符合训用合一之精神,报名者均需甄试,若甄试成绩过差,或无就业意愿者,培训单位保留不予录取之权利。报到注册: 1. 甄试结束三天内将以电话通知录取结果,凡经录取者请于92年 月 日前至传识信息(台北市怀宁街112号8楼之2)报到注册,逾期不到以弃权论,并以备取人员递补。2. 报到注册时需缴纳学员自行负担之学费,未按时缴费者视同未报到。 3. 付款方式:全其费用需一次缴清。有下列二种缴费方式供学员选择: A.现金 B.电汇(户名:传识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第一银行总行营业部09310109277) 注册应缴证件及注意事项: 1. 参训学员应填写报名表、参训声明书及参训契约书并加签署后始得参训。 2. 缴验资格证明文件:(1)国民身分证;(2)毕业证书;(3)兵役证明-本项女性免缴。以上证件均应备复印件一份,正本验毕后现场发还,复印件由受理报名之训练单位留存。 (现役军人于开训日前服役期满者,可持服役单位核发之准考证明文件正本报名。) 3. 缴交最近三个月内二吋半身正面脱帽照片一式二张,相片背面须书明姓名、出生年月日(一张自贴于报名表,另一张由受理报名单位留存)。4. 报名表「通讯处」必须详实填写于各班开训前不会变更之通讯地址,如因本人填写错误或不符,致邮件延误或无法按时递交其本人时,报考人应自行负责。 5. 报名应缴及应填数据不完整者,视同未完成报名。 开课:开课前三天会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学员上课,请学员于开课当天提早20分钟前到达上课地点,凭开课通知单办理报到。其他事项: 1. 学员于参加课程说明会并了解训练课程及未来就业可能状况后,如不愿继续参加训练,得于课程说明会后三日内办妥退训手续,并全数退还所缴交之自缴费用。 2. 参训者如在开训五日内能检具各项足以证明具有上述特定对象之身分并经主办单位核可者,得同意予以免缴交自缴费用。 3. 上课时数未达总训练时数二分之一退训者得申请退还五成之自缴费用。 4. 上课时数逾总训练时数二分之一(含)退训者,不予退还费用。5. 受训期间旷课及请假累积达全期训练总时数十分之一(含)以上者,勒令退训。 6. 二年内不得重复参加职训局办理之职训课程,一经发现即公告退训。 7. 患有精神官能障碍疾病者,虽经考试录取或已报到注册,必要时得予退训。 8. 受训期间破坏公物或上课秩序,经告诫不听者,必要时得予退训,并要求赔偿。 退训或训练成绩不合格者,不发给结训证书。成绩不合格系指受训期间各科考试(含笔试、实习、专题制作与平常成绩)成绩按各科时数加权计算,总平均低于六十分(不含)者。 9. 学员完成全期训练,经测验合格者,发给结训证书。 10. 受训期间不可兼职或就读夜校,一经发现即公告退训。 11. 为辅导受训学员就业,训练单位得将学员报名数据、训练成绩与训练状况记录,提供征才单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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